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和市场监管总局《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要求,进一步发挥标准支撑引领作用,推动本市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要求,坚持标准引领,加快制定节能降碳、环保、质量安全、资源循环利用等领域标准,强化标准实施应用,充分释放标准赋能效应,支撑服务本市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坚持政府引导,形成各方合力。加强顶层设计,强化标准化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联动,通过配套政策协同发力,市场主体积极参与,不断优化标准供给结构,形成多层级标准成果。
坚持突出重点,赋能产业发展。聚焦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绿色低碳、节能减排、消费品质量安全、资源循环利用等重点标准研制,增加高水平标准供给,赋能产业发展。 坚持需求导向,推动有序推升。统筹考虑本市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际需求,有序推进标准水平提升,加强各级标准实施应用,精准服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一)加快节能技术标准升级。持续优化节能减排标准体系,制修订工业用水定额、服务业用水定额、建筑业用水定额、居民生活用水定额、机关能耗定额、公共汽车能耗限额等地方标准。制定机关办公、养老机构、大型公共文化设施、大中型体育场馆等建筑合理用能指南,规范公共机构建筑用能。积极参与节能、可再生能源、氢能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鼓励本市社会团体和行业龙头企业制定技术要求高于国家标准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市水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交通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持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围绕制药、钢铁、印刷、涂料及类似产品行业,以及生活垃圾焚烧、危险废物焚烧等领域,加快制修订污染物排放强制性地方标准。研制船舶水污染物作业、城镇污水处理厂碳源投加技术等地方标准,通过完善技术要求不断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绿化市容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绿色低碳标准研制。逐步构建集碳减排、碳清除和市场化机制的低碳标准体系,助力产业低碳转型。推动产品碳足迹管理和绿色低碳供应链建设,组织开展产品碳足迹、碳排放核算等标准研制。推进绿色智慧供应链建设、污泥焚烧灰渣资源化利用、智慧高速公路建设技术等地方标准制定,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分类编制绿色道路、绿色学校、绿色园区等地方标准,推进公共场所低碳建设。依托市绿色低碳能源装备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研制核电装备、风电装备、智能电网、能源互联网等关键装备技术标准。(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高设备技术标准水平。加快制定在用工业锅炉、动力用空气压缩机(站)、内河港口起重机、危险化学品常压储罐使用、管理等地方标准,提高通用设备的安全性和节能性。研制桥式抓斗卸船机自动化技术、新能源汽车移动储能充电运行安全、商用飞机系统安全、叉车智慧化管理等地方标准,提升设备智能化水平。推动重点单位(楼宇)、住宅小区等智能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地方标准升级。(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技术标准供给,促进消费品以旧换新
(五)推动汽车标准转型升级。研制智慧交通服务、营运公交、停车场(库)、车路协同架构、仿真场景交通数据等地方标准,提升汽车自动驾驶水平。聚焦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制定实施开放测试道路设施、无驾驶(安全)员测试、高快速路测试、信息交互系统等地方标准,完善汽车售后服务、智慧停车标准,营造有利于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消费环境。(市交通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快家电家居标准更新换代。大力宣贯家电安全使用年限和节能标准,推动家电产品及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依托市智能家居标准化创新中心,优化新型家具标准体系,研制绿色家具、适老家具、婴童家具等领域标准。发挥智能家居等消费品领域国家标准验证点作用,引领智能家居产品质量提升。(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委、市消防救援总队、市经济信息化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提高消费品服务管理标准水平。持续开展国家级消费品和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鼓励本市企业积极参与消费品领域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价,增加高水平标准供给。加强家用电器、服装、箱包、鞋类产品、羽绒制品等消费品质量分级标准宣贯实施,鼓励企业依据质量分级标准明示质量等级,营造安全诚信的消费环境。(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推动产业循环畅通
(八)加大绿色设计标准供给。聚焦家电、家具、电子产品、纺织服装、塑料等产品,支持市场主体参与研制相关绿色设计国家标准。加快制定电子产品设计、数据中心建设、绿色租赁项目认定等地方标准,引导产品绿色化、可循环设计。(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健全二手产品交易标准。在低价值可回收物、二手商品交易等领域研究制定一批引领性的标准规范。依托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创建,健全二手电子产品、二手汽车等产品回收、交易服务标准。(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完善废旧产品回收利用标准。加快制定电动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快递包装循环共用等地方标准,不断提升废旧产品回收利用水平。鼓励相关社会团体、企业开展再生产品、再制造产品、再生资源规范服务等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研究,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积极参与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推进再制造产品认定。(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邮政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保障措施
(十一)加强组织协调。依托本市标准化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协作,统筹推进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标准化工作。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重点地方标准项目制修订计划,加快推动地方标准研制,根据需要及时研究提出标准立项申请。
(十二)鼓励创新发展。支持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领域高水平标准研制,打造一批“上海标准”。加快国际标准化人才实训基地建设,提高重点领域国际标准制修订参与度。积极发挥地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新型标准化技术组织作用,加强标准与科技创新、产业发展互动,为标准研制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
(十三)强化标准实施。加强标准落地实施,持续开展地方标准实施效果评估和复审工作,及时修订或废止老旧标准,有序推进标准水平提升。根据国家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强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推动标准认证衔接,鼓励企业通过自我声明或第三方评价等方式,满足“同线同标同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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