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南大港70MW渔光互补光伏项目EPC工程
招标编号:0773-2140GNOBGCGK1396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南大港70MW渔光互补光伏项目位于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南大港产业园区三分区四埝村。本工程总装机容量为70MW,同期新建一座110kV 升压站,以1回110kV出线就近T接徐郭II线110kV 架空线路。
2.2 本次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包括为实现项目工程全部竣工、全场并网发电、通过各项验收及具备合法合规整体投入使用所需完成的一切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工程勘察、设计,设备(含随机备件)、材料采购供应、运输(含二次倒运)、保管,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包括水源、电源及临时设施),水保环保工程施工及验收,消防施工及验收,并网发电(含并网手续办理),技术服务及培训,调试、试运,征林征地办理,在质量保修期内的维修、服务,以及设备验收、工程达标验收、竣工验收等各项验收工作,以及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应当由发包人办理的各类证照、审批手续或文件等全部工作。具体工作主要包括:
2.2.1 光伏场区及110kV升压站部分:工程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建安施工、水土保持施工、调试试验、并网、工程验收、工程协调等;
2.2.2 110kV送出线路及对端间隔部分:线路本体建安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征林、拆迁征地(含永久、临时);对端间隔施工及设备采购(除电网自建范围外)、工程协调、电网手续办理及费用等;
2.2.3 其他部分:
(1)土地费用,工程涉及需要租赁土地的,承包人承担土地1年租金及补偿款。工程涉及永久及临时征地、占地、用地的,一切征地占地用地的税费及补偿款均由承包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场区建设用地租赁、地上物补偿(含拆除)、土地复垦、站区永久征地(包含土地永久补偿费、地上物补偿费、土地出让金等一切征地占地税费及补偿款);根据现场情况产生的其他临时用地;水土保持补偿费,植被恢复费(如存在涉林)。
(2)项目咨询服务费、项目技术经济评审费,包含林业手续办理、土地组卷(永久部分涉及)、电缆等材料检测、电力监检、水保监理检测验收、环保监理检测验收、安全评价、并网性能试验(如发生)等完成项目合法合规整体投入使用所需的一切咨询、评审类等各类服务及费用。
(3)工程保险(施工期间,即发包人正式接收工程之前)。
(4)证照办理:包含施工许可证、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房屋、土地部分)、并网许可证等本项目合法合规整体投入使用所需完成所有证照手续。
具体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2.3 建设地点:河北省沧州市境内。
2.4 计划开工日期及计划完工日期:以招标文件为准。
2.5 工程质量要求:分部分项工程合格率100%,达到电力优良工程。
3.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3.1 法人资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和法规。
3.2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 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具有3个以上相同或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需明确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主要项目部人员,并提供其简历。
3.4 施工能力: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资金等方面满足施工要求并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 业绩: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不少于三项光伏电站EPC总承包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竣工验收证明。
3.6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18、2019、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财务会计报表等相关证明材料,不足三年的从注册年份起提供)。
3.7 质量体系: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具有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
3.8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9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金来源
项目法人资本金及银行贷款。
5.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21年6月4日接受报名。
联系人:李倩
电话:010-53659586
手机:13810338552 (微信同号)
邮箱:liqian@ai8.com.cn
传真:010-53659586
环保节能网热线:029-86252006
环保公司网址:www.hbjnw.cn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北关正街35号方兴大厦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