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HZB-2023-069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十四五”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网络能力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2020000 最高限价(元):2300000,4900000,2570000,22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乌鲁木齐市“十四五”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网络能力建设项目(标项一)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3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碳组分OCEC分析仪、无机元素分析仪,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乌鲁木齐市“十四五”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网络能力建设项目(标项二)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49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VOCs分析仪(116种)、紫外辐射强度测试仪、甲醛分析仪、总氮氧化物分析仪、气态亚硝酸分析仪、过氧酰基硝酸酯类物质(PANs)分析仪,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乌鲁木齐市“十四五”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网络能力建设项目(标项三)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57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非甲烷分析仪升级(变更为直测法)、VOCs分析仪(57种)、直测法非甲烷分析仪、BC分析仪、车流量,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乌鲁木齐市“十四五”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网络能力建设项目(标项四)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2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PM2.5和臭氧协同变化规律分析、交通污染变化规律分析,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4,1.自中标公示截止之日起7日历日内完成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编写和确认工作,经使用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模式部署及功能开发。完成之后进入3个月的试运行,试运行通过后组织项目验收。 2.需将各类监测数据集中采集并嵌入到现有数据平台,提升平台功能,以便综合利用数据,完成相应规律分析。 3.平台运维期3年免费。数据分析服务期1年免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标项 1、2、3,中标公示截止之日起30日历日内将所供设备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部署及培训。甲方接收收到设备完成培训后,由甲方组织专家进行项目验收,含三年免费运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4: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15日至2023年06月25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4: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5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05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各标项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2.1.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2.2.供应商在完成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遇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2.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2.4.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 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 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内,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5.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与加密投标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锁。 2.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 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 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 “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地 址:南湖南路西三巷35号 联系方式:0991-46178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国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米东南路521号院内1号楼216室 联系方式:185990067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华 电 话:18599006735 环保节能网热线:029-86252006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北关正街35号方兴大厦8楼 环保公司网址:www.hbjnw.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