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GJTKJ-XNYQC-CDZ(GK)2023-032
项目名称:喀什阳光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入围采购
预算金额:2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10台120KW直流双枪充电桩、50台7KW交流充电桩。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二年整,按采购人时间要求分批次供货并安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资格证明及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资格证明);
3.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有效期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4.提供依法缴纳近六个月中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险的凭据;
5.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中任意三个月的完税证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叁级(含)以上资质,企业还需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5日 至 2023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喀什市帕依纳普路西域名都A区10楼1101号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7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7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喀什市帕依纳普路西域名都A区10楼110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超过 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 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 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 的比例不低于 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20%(工程项目为 3%~5%)的 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 分的 3%~5%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 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同总金额 30%以 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 6%(工程项目为 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 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 加其价格得分的 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喀什阳光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喀什市
联系方式:王兴隆 186090467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邦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市帕依纳普路西域名都A区10楼1101号
联系方式:刘玉娥 189976356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玉娥
电 话: 18997635667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北关正街35号方兴大厦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