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GSCG004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智慧采购平台二期项目招标公告
预算金额:372.96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72.96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采购内容主要包括:新建网上采购和管理模式改革业务模块,升级改造内控管理、信息系统对接、数据应用管理等功能,并提供相关服务。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全部服务并通过验收之日止。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印发)有关规定,本项目预留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可直接参与本项目;大型企业参与本项目的,须与中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其中,中小企业所占合同金额比例应达到30%以上,小微企业所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比例应不低于6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0日 至 2023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电子邮箱)
方式:潜在投标人下载本公告附件《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按要求填写登记表并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在上述获取采购文件的规定时间内发送至邮箱swzjcgyc@163.com,邮件主题和附件名均设置为“公司名称+拟领取采购文件项目名称”。经审核无误后,税务总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在《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中所填报的邮箱,潜在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电子版后请进行确认并以回复邮件的方式向税务总局反馈。 潜在投标人没有领取招标文件的,不能单独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等政府采购活动。拟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照上述方式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3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68号768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
联系方式:杨柳青,孙伟 010-61986915,61986968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柳青,孙伟
电 话: 010-61986915,61986968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北关正街35号方兴大厦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