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闽十三师红星二场一期2021-2023年度光伏逆变器技术改造(重新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中闽十三师红星二场一期2021-2023年度光伏逆变器技术改造(重新招标),每年度预计开展2MW光伏逆变器技术改造,三年预计改造容量为6MW。每年度具体开展技改的时间和容量以招标人的技改通知书为准,招标人将视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现场设备情况,决定各年度是否开展技改及开展技改的容量(其中2021年度已确定开展2MW技改),投标人应考虑其中风险。
1MW光伏逆变器技改包含2台三相户内型500kW光伏并网逆变器和1MW集装箱房的更换安装、调试,要求替换为符合现场配置的集中式逆变器,在除逆变器、集装箱以外设备不变动的情况下开展技改工作,逆变器工况与现场基础、场区通讯、后台通讯、AGC/AVC等配置相匹配。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光伏逆变器的选型、制造、提供相关图纸数据、试验(包括工厂试验、出厂试验、交接试验)、包装、设备运输、现场开箱检查、原有逆变器拆除,更换安装、现场调试及并网运行、系统验收以及对招标人运行操作和维护人员的培训;调试部分还包含与35kV箱式变压器测控管理机和场站监控后台通讯调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的有关描述。
最高投标限价:1MW光伏逆变器改造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5万元整,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3、工期:3至4天/年度。原则上每年度技改施工时间为光伏场站每年停电检修期间,具体施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技改通知书”为准。
4、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和现行电力行业标准合格等级。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资格要求:
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并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对上述招标项目的投标。
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其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如下:
(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逆变器设备制造商,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具备500KW及以上功率的集中式逆变器技术改造不少于100MW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业绩合同扫描件,包括主要合同范围、合同签订时间、盖章页)。
(3)信誉要求:
①近三年内(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止前三年,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②近三年内(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止前三年,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投标人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或由投标产品引起的安全事故(以住建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药监总局、国家能源局、国家安监总局或应急管理部等有关部门网站公开通报为准);
③投标人未处于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
④投标人不存在影响正常履约的诉讼、仲裁等争议纠纷。
备注:信誉要求①~④ 项在投标时由投标人进行承诺,若中标后发现投标人所作的承诺与事实不符,招标人可随时无条件解除合同并要求投标人承担解除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相关信息进行核对:
①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址:shixin.court.gov.cn)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的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中标候选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②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cn)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的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标候选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7、获取招标文件
7.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1年6月7日至2021年6月11日(节假日照常发售),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的“注册”→“企业注册”办理企业免费注册手续。企业注册审核通过后,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界面,即可购买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包括查看和下载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有关澄清、答疑和补充文件);通过“登录”→“项目管理系统”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包括可以下载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有关澄清、答疑和补充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请上本网站浏览“投标企业操作手册”,如有不明事项可与“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工作人员联系(咨询电话:0591-83709786、0591-83708622、0591-83708660,咨询QQ:761317499、280506610、828378153)。
电子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其中招标文件100元,其他资料200元),招标资料售后不退。
7.2潜在投标人完成注册并办理购买招标(采购)文件手续时,可以通过网银或电汇或银行转账等方式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以网银方式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的系统可自动到账,系统即可自动开通招标(采购)文件下载功能;若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则潜在投标人还必须将缴款凭证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招投标平台,每天17:30财务会确认到账后,系统方可开通招标(采购)文件下载功能),具体操作流程请登录《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的“文件下载”下载“投标企业操作手册”或直接咨询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工作人员(咨询电话:0591-83709786、0591-83708622、0591-83708660)。
8、评标办法
(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9、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以电汇或银行转帐的形式,汇到本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帐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帐上注明“FJTP-FJTC211325261C投标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0.5万元。
10、投标文件的递交
10.1投标文件应于2021年6月3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前(开标前)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tbf格式)(应检查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具有投标人的电子印章并通过福建CA数字证书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tbf格式)制作完成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章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纸质投标文件由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打印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章后装订成册,送到开标现场提交,备用电子投标(载体为U盘,ntbf格式和可编辑的投标文件电子版)文件同投标文件正本一并包封。若存在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的情况,由招标人现场拆封纸质投标文件唱标。
10.2 投标文件送至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4楼本项目开标厅,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3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仅有两家的,则当即邀请所有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递交的投标文件作为报价文件,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闽(哈密)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哈密市红星二场新能源路5号;
电话:0902-6995677;传真:0902-6995699;
联系人:刘靖武、徐玉仓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31,350001;
电话:0591-87554218;传真:/;
联系人:李卉、林游、毛祚照
邮箱:87554218@sina.com
监管部门名称: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591-87860059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户名: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118080100100104492
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西门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