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新天哈电双城100MW风电平价上网工程已经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批复文号:黑发改新能源【2020】830号,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哈尔滨瑞风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本项目所需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区。
2.2本次招标设备为: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
2.3建设规模:100MW
2.4交货时间:
第一批2021年12月15日前交付20MW;
第二批2022年1月31日前交付20MW,累计40MW;
第三批2022年2月20日前交付20MW,累计60MW;
第四批2022年3月15日前交付20MW,累计80MW;
第五批2022年4月15日前交付20MW,累计100MW;
2.5交货地点:本项目施工现场招标人指定机位交货。
2.6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2.7供货范围:详见技术规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且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风力发电机组制造企业。
3.2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3 投标人必须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
3.4 投标人近3年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未被列为 “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以开标当日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
(3)近3年内未发生过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3.5 所投机型单机容量:单机容量不低于3.2MW的低温型风力发电机组。(现场最低环境温度可达-38.5℃)
3.6 投标人所生产的风机近3年(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已有不少于300台业绩;投标人所投机型已投入运行(须提供第三方证明材料)。
3.7 投标人所投机型应已取得权威机构出具的满足并网要求的型式认证报告。若正在测试中,投标人应出具《型式认证报告承诺书》及权威机构出具的设计认证报告,格式见招标文件)。《型式认证报告承诺书》中必须承诺并网前取得型式认证报告;承诺所投机型的大部件配置型号与型式认证报告型号一致。
3.8 投标人所投机型已经取得中国电科院根据《风电机组并网检测管理暂行办法》出具的满足并网要求的测试报告(包括但不限于高电压穿越、低电压穿越等),正在测试中的投标人应出具《并网测试报告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的投标。
3.10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备注:本项目需现场踏勘,具体踏勘时间和事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标段的潜在投标人,请在2021年8月4日至2021年8月10日(北京时间,下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为:2021年8月2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倩
电话:010-53659586
手机:13810338552 (微信同号)
邮箱:liqian@ai8.com.cn
传真:010-53659586
环保节能网热线:029-86252006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北关正街35号方兴大厦8楼
环保公司网址:www.hbjn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