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华能高台县光热光伏示范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甘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拟在张掖市高台县区域建设10万千瓦光热+60万千瓦光伏项目,项目将光热光伏结合起来,强化电源侧灵活调节作用,优化电源规模配比,多能互补后打捆送出,有效解决用电高峰期和低谷期电力输出的不平衡问题和提高电网的稳定性,最大限度减少弃光问题,为甘肃省建立绿色能源体系,发展清洁能源做贡献。
项目规模:规划建设光伏600MW、光热100MW以及配套建设1座330kV升压站,330kV升压站以1回330kV线路接入骆驼城330kV预留间隔后接入系统。(具体接入方案以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批复为准。)
按照国家和华能集团光伏、光热项目可研报告深度编制相关要求,在完成现场地勘、水文、测量工作基础上,编制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投资机会研究报告,并通过华能甘肃公司及外部审查单位审查。
可研报告的光伏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综合说明、太阳能资源、项目建设条件、工程任务和规模、系统总体方案设计及发电量计算、电气设计、土建工程、工程消防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工程管理设计、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设计、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节能降耗分析、工程设计概算、财务评价与社会效果分析等。
可研报告的光伏部分设计内容应包括光伏组件优化选型、集电线路布置优化、场内道路优化等相关内容。
可研报告的光热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综合说明、太阳能资源、工程任务和规模、站址条件、工程方案、机组运行方式及发电量估算、工程消防、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资源利用、节能措施及评价、工程管理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概算、财务分析、招标设计、风险分析、经济和社会效果分析等。
配合完成项目可研审查,取得可研报告审查意见。
配合完成项目备案,配合取得备案文件。
可研报告编制服务要求:在保证光伏场、光热场安全可靠运行的前提下,突出体现经济性、合理性和先进性。采用行业成熟先进的设计思路和设计手段,对本项目的太阳能资源、场址、地质地形条件、组件阵列布置、镜场布置等进行分析,从而对本项目的建设规模和年发电量做出科学计算;同时通过优化施工设计方案,降低工程造价,场内设备按“无人值班(少人值守),远程集控”原则设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工期(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75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2.2投标人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今)应至少具有:
(1)1项光伏发电(100MW及以上)项目勘察设计业绩;
(2)1项光热发电项目勘察设计业绩;
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含合同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页、签字盖章页等)
3.2.3投标人拟任设计负责人(设计总工程师):具备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一个光热发电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的经历,并附业绩证明材料,且为公司正式员工(提交近半年的社保证明材料)。
3.2.4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1月3日9:00起至2021年11月8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招标】
5.1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3日9时00分
联系人:赵琪
电话:010-59435085
手机:13220117375 (微信同号)
邮箱:zhaoqi@ai8.com.cn
传真:010-59435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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