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江西公司新能源公司新建恒湖200MW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国能江西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江西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国家能源集团新建区恒湖垦殖场2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光伏区和升压站),工作内容为光伏发电装机200MWp,该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规模120MWp,建设用地主要为精养鱼塘,工作内容主要包含:120MWp光伏场区建设、集电线路工程、升压站工程等;二期规模80MWp,建设用地主要为沟渠,工作内容主要包含:80MWp光伏场区建设、集电线路工程。
项目按光伏+储煤系统配置,同步配套20万吨储煤。新建一座220kV变电站,通过1回220kV线路接入500kV永修变220kV侧。
本工程位于江西省南昌市恒湖垦殖场。江西省南昌市恒湖垦殖场地处南昌市北郊赣江下游,鄱阳湖畔,距省会英雄城-南昌市50公里,全场总面积60平方公里,人口1万余人。恒湖场为鄱阳湖冲积平原,土地肥沃,水生动植物资源丰富,气候温和,雨量充沛,生态环境良好。同时恒湖水、陆、空交通便利,距昌北高速公路20公里,距昌北机场25公里。
本项目建设地点主要为场东北方向的精养鱼塘与场址内的灌溉沟渠,主要用地为水面,精养鱼塘区域占地约1652亩,拟规划120MWp,灌溉沟渠部分长约62公里,拟规划80MWp,具体方案以相关部门审查意见为准。
本期项目拟在鱼塘与沟渠上共安装535Wp单晶硅太阳能光伏双玻双面组件374472块,规划容量200MWp,实际装机容量200.34252MWp。一期工程共安装27台3150kVA箱变及1台2500箱变,401台逆变器,224308块光伏组件,容量120.00478MWp;二期工程共安装18台2500kVA箱变及12台1600箱变,270台逆变器,150164块光伏组件,容量80.33774MWp。新建一座220kV变电站,通过1回220kV线路接入500kV永修变220kV侧,最终方案以接入系统批复意见为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光伏场区:勘察设计(含试桩等)、防洪设施、设备采购供货、场地平整,场内道路、光伏支架基础施工及防腐,箱变基础施工、场区集电线路、场区围墙及围栏工程、挡土墙及护坡、防雷接地、消防设备的配置等附属工程,所有设备及材料采购及安装、调试等,完成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程施工,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及备案、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达标投产。开展设计优化,制定标杆型光伏项目建设方案,确保行优,力争国优,将项目建成国内一流智慧光伏项目。
(2)场区内新建220kV升压站:勘察设计、设备基础工程施工、设备采购供货及材料采购及安装、调试等,场地平整,场内道路、电气楼、综合楼及辅助生产建筑工程、站区围墙、防雷接地、消防工程的配置等附属工程,完成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程施工,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及备案、技术监督检查及验收、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达标投产。协助发包人办理并网和验收各种证照手续、调度协议、网络安全协议和购售电合同等,所需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开展设计优化,制定标杆型光伏项目建设方案,确保行优,力争国优,将项目建成国内一流智慧光伏项目。
(3)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完成本项目的设备到货检验、性能试验、设备监造、保护定值提供、并网性能检测、组件检测、视频监控系统安装调试、可再生能源中心信息监控以及光伏电站智能化建设等。所有设备及材料卸车、运输、二次倒运、保管、所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设计联络、人员培训等。
(4)完成项目的专项验收(环境保护、洪评、防雷、水土保持、稳评、工程消防、复垦、安全性评价、档案验收、达标投产验收、职业健康、升压站电磁辐射、供电等)和性能测试(系统效率、有功、无功及电能质量测试等)工作。
(5)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移交等;进场道路的设计、施工及验收等工作;景观、植被恢复(土地复垦)等与工程有直接关系的其它工程项目;施工供水、供电的设计和施工、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工程。
(6)负责办理工程所需的临时施工占地赔偿,负责施工用地、运输通道和施工协调等工作;协助发包人办理土地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工程所需全部证照,所需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7)与本项目外送线路工程项目分工分界点为出线构架导线挂点,光缆接续盒(升压站内)。出线构架导线挂点往外的材料由外线单位负责,导线引流线及金具往站内部分由投标单位负责。升压站内光缆接续盒由外线单位负责供货。
2.1.3特别提醒事项
(1)由发包人承担的工程前期费用包括:永久性用地费用、长租用地、可研报告编制及评审、消纳分析报告编制及评审、接入方案编制及评审、水保方案编制及评审、环评方案编制及评审、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及评审、社会稳定性评估、安全预评价报告及评审、升压站辐射环评及评审、地灾报告及评审、矿产压覆报告及复函、节能备案、项目选址论证报告及评审。
(2)本工程作为工程EPC总承包工程,除非合同明确约定,否则不论合同文件是否提及、承包报价高低,涉及本工程各项政府审批(发包人承担项目除外)、政策处理、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建筑安装、试验、检查测试、电网接入及相关政策处理、临时性用地、调试试运、验收、地方政府协调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由投标方负责(如因工作需要发包人已达成相关协议,发包人将从本项目总费用中扣除,投标人需无条件接受)。本文件中存在的与设计、数据、规格或方法有关的任何缺陷、错误或疏漏,均不能减轻或解除总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
(3)分包商管理除执行合同要求外,还需满足国家能源集团相关管理办法要求。
2.2其他:一期计划工期: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6月25日,实际开始工作时间按照监理人书面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时间为准,总工期为180日历天。
二期计划工期:2022年2月15日至2022年7月15日,实际开始工作时间按照监理人书面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时间为准,总工期为15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为施工企业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个100MW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验收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范围内容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验收证明至少须由合同甲方、合同乙方和监理三方盖章。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2个100MW及以上光伏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提供此项)(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执业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2个担任100MW及以上光伏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提供此项)(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2个担任100MW及以上光伏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10】采购货物要求:除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型号品牌的产品外,投标人所有涉及到本项目的物资采购均需通过发包人书面同意。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12-0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12-14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倩
电话:010-53340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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