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雅砻江两河口水电站水光互补一期项目光伏电站太阳能光伏组件设备采购,项目资金由业主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投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两河口水电站水光互补光伏项目场址位于雅江县西部柯拉乡境内,总规划规模320万kW,多年平均利用小时数约1700h,年平均发电量约54.4亿kW•h。其中,一期项目光伏电站装机容量100万kW,预估直流侧装机1165MWp,具体组件数量及直流侧装机容量将根据初步设计进行修改。业主: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现场管理机构为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新能源管理局柯拉项目部买方:雅砻江两河口水电站水光互补一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人。
2.2项目建设地点:四川省甘孜州雅江县境内。
2.3标段名称:雅砻江两河口水电站水光互补一期项目光伏电站太阳能光伏组件设备采购。
2.4招标范围:本标招标设备范围为:雅砻江两河口水电站水光互补一期项目光伏电站太阳能光伏组件及其附属设备、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采购。
上述采购容量为预计采购容量,具体以合同执行时下达的月度采购计划为准,原则上变动不超过预计采购容量的±10%。本项目采用兼投不兼中的方式选择中标人。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三个标段或仅参与其中部分标段的投标,但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将按照各标段采购容量由大到小的顺序进行评审,若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后面的标段中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业主将与买方、卖方签订三方合同,并委托买方进行合同日常管理工作。3个标段分别对应1到2个总承包人,后续分别签订1到2个合同。
2.5计划交货期:计划分为两批次集中交货,第一批次计划于2022年8月31月2022年12月15日前到货、第二批次计划于2023年2月28月-2023年4月30日前到货,具体供货时间以所下达的月度供货计划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光伏组件设备制造商;(2)投标人资质要求:所投的540Wp及以上单晶硅双面双玻组件必须通过国内认证机构(CQC或CGC)或国际认证机构(TUV或UL或VDE)的认证;(3)投标人业绩要求:近2年(2020-2021年)投标人至少有一年(自然年)的530Wp及以上规格的单晶硅组件(硅片尺寸均为182mm)供货业绩达到1GW及以上(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范围内容页、签字盖章页,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中未体现单块容量、硅片尺寸,投标人可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以说明单块容量和硅片尺寸,否则业绩不予认可);(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无;(5)投标人其他要求:无;(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7)联合体要求:无(8)备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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