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安仁县金紫仙镇高源村光伏发电建设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
采购代理编号:ZCBS2023-CZ-003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采购文件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整(1200000.00元)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本项目 拒绝 进口产品参加谈判采购。
二、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优先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两型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并要求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1要求供应商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1.2要求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
1.3要求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 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1.4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 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 国 ” 网 ( www.creditchina.gov.cn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 www.ccgp.gov.cn ) 、 “ 信 用 湖 南 ” 网 (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 (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
6、联合体投标: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3年2 月21日起至2023年2月27日止,每日上午08:3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中辰八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郴州市爱莲花园2栋102室)。
3、获取磋商文件需提供的材料要求: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基本及特定资格证明材料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一正贰副和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原件一份。
4、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指定地点现场领取。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停止提交响应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地点:中辰八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爱莲花园2栋102室)。
3、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1、法人代表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单位公章)(开标现场手持以上资料检验供应商代表身份)。
3.2、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单位公章)(开标现场手持以上资料检验供应商代表身份)。
4、开标时间::2023年3月3日15时00分。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六、疑问及质疑
1、潜在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供应商认为磋商采购文件或磋商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采购人、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采 购 人:安仁县金紫仙镇高源村村委会
联 系 人:阳队长
电 话:15307355718
地 址:安仁县金紫仙镇高源村
招标代理机构: 中辰八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莲花园2栋102室
联 系 人: 刘雪琼
电 话: 0735-2226555 18229332202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北关正街35号方兴大厦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