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重点保障全年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做好青海省新能源重点项目的用地保障工作,青海省自然资源厅按照大事快办,急事急办的原则,采取“容缺受理”和当日受理当日完成受理等方式,审查时效由原来的30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在规定时限内及时报省政府审批了新能源大基地及市场化项目用地13件,总面积47.4006公顷。
同时为规范我省光伏项目管理,促进光伏发电健康有序发展,全力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根据国家关于光伏项目用地相关政策,结合我省实际,由青海省能源局牵头,会同我厅印发了《关于光伏复合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青能新能〔2021〕162号),进一步明确光伏复合项目的认定标准、选址原则、建设要求、土地利用方式和监督管理措施。按照此审批方式,既节约集约了土地,节省了全省的国土空间规划指标,还利于牧业、农业、渔业、林业的良性发展,土地综合利用水平明显提升。
长期以来,我厅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坚持紧密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力保障固定资产投资上涨,将保障建设项目用地作为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中的重点。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厅也将继续围绕项目用地中的堵点、难点、痛点,不断加强培训、指导、服务力度、持续优化和改进审查方式和流程,全力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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