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部署,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福建能源监管办会同福建省发改委联合批复《福建省绿色电力交易实施细则(试行)》。经过市场调研、平台建设和市场主体注册等工作,福建省绿色电力交易市场已具备正式启动条件。
福建省绿色电力交易坚持以市场化方式发现绿色电力的环境价值,优先引入平价和补贴到期的集中式陆上风力发电企业参与,按月组织符合要求的发电企业与有绿电消费需求的电力用户开展双边协商交易,确保交易优先组织、优先执行和优先结算,充分体现绿色电力在交易组织、电网调度等方面的地位。引导有需求的用户直接购买绿色电力,推动电网企业优先执行绿色电力的直接交易结果,进一步拓宽了企业减排降碳路径,赋予产品绿色属性,提升国际竞争力。福建电力交易中心协同北京电力交易中心通过“e-交易”平台为参与绿电交易的电力用户提供绿色电力证书,实现绿色电力消费可认证、可溯源。
下一步,福建能源监管办将会同政府相关部门持续推动完善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机制、扩大市场主体和交易规模,促进福建电力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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