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新疆电网可再生能源消纳量和新能源利用率均有明显增长。数据显示,前7月,新疆电网可再生能源消纳量提高至421.5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67%,新能源利用率达95.2%,同比提高1.5%。
可再生能源是指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新疆主要以风能和太阳能等新能源为主。201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按省级行政区域对电力消费设定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包括总量、非水电两个指标,解决可再生能源电力的消纳问题。
前7月,新疆电网市场化用户消纳可再生能源169.53亿千瓦时,代理购电用户消纳可再生能源57.73亿千瓦时,居民、农业等非市场用户消纳可再生能源194.31亿千瓦时。
从2020年起,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按照要求做好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统计和建设完善可再生能源权重交易市场,持续打造完善新疆绿色用能电力市场体系,鼓励市场化用户积极参与市场化交易,自主认购绿色电力;组织开展市场化用户绿电交易需求调研,建立直接交易、水电挂牌、新能源与自备电厂替代发电、可再生能源超额消纳量交易等多品种较为完善的绿色用能交易体系,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开展绿电消纳等相关工作。
今后,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将尽快组织开展第二批可再生能源超额消纳量转让交易,促进更多电力用户完成消纳责任权重,全力推进市场主体完成可再生能源消纳任务,为新疆电网清洁能源发展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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