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记者从新乡市机关事务中心获悉,在全省2022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情况通报中,新乡市在省辖市中位列第4,连续3年位居全省先进行列。
2022年,新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突出管理节能、技术节能、意识节能三大重点,抓实能耗数据统计、生活垃圾分类、制止餐饮浪费、塑料污染治理、节能宣传培训、新技术新能源新产品推广应用等方面工作,全市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用水量、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量,对比2020年年底,下降比例均超过4%,为圆满完成“十四五”目标任务打下了坚实基础。
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获嘉县、封丘县将公共机构节能纳入目标考核;平原示范区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机关用水用电管理,定期联合区财政局开展节约用电专项检查;新乡市四大班子办公室和发改、财政、教育、卫生等部门认真履行主管职责,经常对系统内单位组织调研指导……
持续深入开展节能工作,新乡市取得了阶段性成绩。在省节能办的指导关怀下,连续3年被省事管局评为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优秀(突出)等次,新乡市行政办公区被省水利厅、省工信厅、省事管局联合评为省级“节水型单位”,该市机关事务中心节能科被省人社厅、省发改委表彰为“十三五”全省节能先进集体。
同时,新乡市411家党政机关被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评定为节约型机关,1家单位被评为全国能效领跑者,31个办公区260余家单位被评为省级以上公共机构示范单位,3名从事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同志被表彰为“十三五”全省节能先进工作者。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们将推动全市各级公共机构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市节能工作各项要求,不断推动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新发展。”新乡市机关事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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