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广州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到2035年,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照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实现全域高星级绿色建筑全覆盖,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成为全国发展样板。建筑领域碳排放稳中有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空间品质优良,岭南特色鲜明,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和建筑低碳水平成为全国先进标杆、湾区引领示范。
《规划》指出,2018-2020年,广州市绿色建筑迎来高速发展时期,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实施绿色建筑标准,新建绿色建筑面积达1.0亿平方米,占新建建筑比例为91%。“十三五”期间,全市获得绿色建筑标识的项目共1056个,总建筑面积9316.3万平方米,对比“十二五”增长433%,绿色建筑的数量与面积稳居全国前列。
发展格局:双核驱动,五片引领,多点支撑
在发展格局上,《规划》提出,衔接广州市国土空间发展格局,结合未来新增建设区域布局,构建“双核驱动,五片引领,多点支撑”的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格局,作为未来绿色建筑发展管控的重点。
双核驱动:即依托中心城区和南沙副中心两个核心,将广州打造为具有岭南特色的绿色城市,驱动全市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
五片引领:即国家知识中心城、番禺南部创新城、广州空港城、东部山水城、从化生态示范城五个高质量发展区,其中国家知识中心城以中新知识城、太平、钟落潭等片区为核心;番禺南部创新城以市桥、莲花湾等为核心;广州空港城以空铁枢纽创新带、临空经济示范区中央商务区核心区等为核心;东部山水城以广州东部交通枢纽、荔湖新城、增城开发区等为核心;从化生态示范城以温泉总部生态区、流溪河北部商务区等为核心。
多点支撑:即依托市、区的重点功能片区形成的重点发展极点,率先形成粤港澳大湾区高星级绿色建筑集聚示范区。
总体目标:将广州市建设成为绿色建筑发展先进标杆城市
《规划》提出以构建“美丽宜居花城、活力全球城市”为发展蓝图,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导向,围绕“全国先进、人本体验、双碳对接、岭南特色”四个战略方向,高质量推动广州市绿色建筑全面发展,着力提升既有建筑能效水平,大力推广新型绿色建造方式,促进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将广州市建设成为“绿色建筑发展先进标杆城市、大湾区碳中和引领示范城市、具有岭南特色人本绿色城市”,其中:
近期(2021-2025年),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重点辖区的核心目标单元率先实现高星级绿色建筑全覆盖,打造一批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建筑能效水平稳步提升,建筑能耗和碳排放增长趋势有效控制,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空间更加宜居,岭南特色初步彰显,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和建筑低碳水平走在大湾区前列。
中期(2026-2030年),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照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重点辖区全面实现高星级绿色建筑全覆盖,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近零能耗建筑示范效应进一步增强。建筑能效水平进一步提升,建筑领域碳排放达到峰值,绿色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空间明显改善,岭南特色更加突出,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和建筑低碳水平走在全国前列。
远期(2031-2035年),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照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实现全域高星级绿色建筑全覆盖,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成为全国发展样板。建筑领域碳排放稳中有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空间品质优良,岭南特色鲜明,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和建筑低碳水平成为全国先进标杆、湾区引领示范。
各类建筑管控指引:超高层建筑执行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居住建筑方面,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居住建筑执行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其他居住建筑执行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其中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的居住建筑执行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公共建筑方面,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公共建筑执行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其中地上单体建筑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执行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其他公共建筑执行基本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其中地上单体建筑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执行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地上单体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执行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公共机构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做到应建尽建。工业仓储用地范围内用于办公、居住等民用建筑功能的建筑,按要求执行相应绿色建筑星级标准。屋顶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的工业仓储物流等建筑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绿色建筑:分阶段、分区域逐步提高新建建筑的星级等级要求
《规划》提出,分阶段、分区域逐步提高新建建筑的星级等级要求。
近期(2021-2025年),新建民用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其中核心目标单元内的新建民用建筑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率先形成高星级绿色建筑集聚区。到2025年,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的面积比例达到40%以上。
中期(2026-2030年),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照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中心城区四区(越秀区、天河区、荔湾区、海珠区)、南沙副中心以及黄埔区全面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实现重点辖区高星级绿色建筑全覆盖。鼓励绿色建筑发展水平较高的辖区依据省级相关指南和本规划编制区级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到2030年,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的面积比例达到70%以上。
远期(2031-2035年),新建民用建筑原则上全部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全面推进高星级绿色建筑发展。到2035年,全面形成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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