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全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偏低和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不高等问题,着力补齐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建设短板,提高生活污水管网精细化治理水平,提升城市生活污水收集效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决策部署,结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2023--2025年)》(以下简称《提升行动》),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系统观念,按照“补短板、强弱项”的思路,加大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和改造力度,强化城市生活污水管网精细化治理,完善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体系,提升城市生活污水治理水平,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偏低、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不高等突出问题,结合城市体检,采取科学合理的监测手段从生活污水处理厂到排污源头全流程排查,精准查找问题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着力补齐城市生活污水收集设施短板,提高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
2.坚持系统观念。注重系统谋划、统筹推进,以排水分区为基本单元,科学制定治理方案,避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结合城市有机更新、老旧小区改造、海绵城市建设、城市老旧管网更新改造、“生命线”工程、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等工作,统筹实施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建设与改造。
3.坚持因地制宜。根据各县(区)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建设运维情况,有重点、有步骤、分类型采取治理措施,避免“一刀切”。以管网病害排查整治为重点,以消除生活污水收集“空白区”为辅助,在管网病害排查整治的同时加快城中村、城边村、老旧城区、城郊结合部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及时消除污水管网安全隐患。
4.坚持建管并重。切实提高治理项目建设质量,强化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工程质量五方责任制,加强工程质量全过程监管。严格落实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制度,推广“厂一网”一体化专业运行维护模式,健全生活污水管网日常巡查和清淤修复机制。推进生活污水管网设施运行的智能化监测,提升生活污水治理现代化水平。
(三)工作目标
到2025年,各县(区)建成区生活污水收集效能明显提升,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均高于100毫克/升,各县(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以上,补强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短板。
二、主要任务
(一)精细排查城市污水管网问题。各县(区)要按照《提升行动》关于环境基础设施评估的要求,基于污水管网普查数据,结合城市“体检”工作,对城市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的污水管网开展从末端至源头、干管到支管的全流程排查,重点查找“外水入侵”“污水外漏”等问题点位,逐项分析导致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和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偏低的原因,摸清主要病害类型及其空间分布。排查可采用流量监测、水质检测等方式确定主要问题区域,识别具体污水管段。问题集中管道可采用管道闭路检测(CCTV)、管道潜望镜检测(QV)等手段摸清污水管道破裂、沉降变形、脱节、雨污混错接等病害具体位置,同步对污水管网普查成果进行补充和更新。各县(区)要于2024年7月底前完成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小于100毫克/升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的市政污水主干管及干管的排查,并完成市政排水管网普查数据更新工作。市政支管及居民小区、公共建筑、企事业单位内部等污水管网排查工作按照管道老化更新改造相关要求有序推进。
(二)科学制定污水管网精细化治理方案。各县(区)要针对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偏低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小于100毫克/升的问题制定城市生活污水管网精细化治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1.把握方案总体思路。方案应根据精细排查结果,运用晴天水质水量平衡、晴雨天对比分析等方式,系统性诊断污水管网存在的外水入侵和污水外漏问题,以排水分区为单元提出治理思路、工程及非工程措施,制定污水管网治理实施计划,建立治理项目清单,细化年度工作任务,明确2025年以前的重点实施项目。各县(区)要于2024年9月底前将城市的污水管网精细化治理方案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聚焦“挤外水、防渗漏”。针对河水入侵问题,优先实施位于河道常水位高程以下的截污干管、箱涵改造,若在河道内的,充分开展科学论证,具备条件的移至河道外,暂不具备条件实施的要进行加固防渗。针对雨水入侵问题,实施污水管网错接、混接改造,因地制宜实施雨污分流改造。针对清水入侵问题,引流山泉水排入自然水体,施工降水和基坑排水沉淀处理后排入雨水管网或自然水体,禁止排入合流制管道和下游设有截流设施的雨水管道。针对地下水、渗漏自来水等入侵及污水外漏问题,合理选择开挖更换、非开挖修复等方式,优先对结构性及功能性缺陷等级较高的管道和问题较集中的管段进行治理。
3.突出污水管网“空白区”。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各县(区)要结合城市建设规划,以新纳入城市建成区的城郊结合部为重点,加快推进增量“空白区”生活污水管网建设。要以老城区及城中村为重点,补齐生活污水收集管网短板,消除县城建成区存量“空白区”。实施过程中优先考虑将“空白区”生活污水就近接入市政生活污水管网系统,对于近期计划拆迁的生活污水管网“空白区”,可采取临时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措施,防止污水直排。
(三)系统推进精细化治理工程实施。各县(区)要抓好方案具体执行,明确工作重点,根据治理优先顺序及项目成熟度等情况,科学统筹时序安排,优先消除污水管网安全隐患。在方案实施中要避免道路反复开挖、简单根据行政区划开展管道检测和工程治理等不科学做法,避免在城市污水管网管理配套不齐全情况下直接取消化粪池等急功近利做法,避免只管市政管网不管小区管网、忽略生活污水收集“最后一公里”等不系统做法。要强化生活污水管材质量监管,全面推进超使用年限、材质落后的污水管网更新改造,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工艺,优先采用混凝土现浇或成品检查井以及球墨铸铁管、承插橡胶圈接口钢筋混凝土管等材料。要加强工程实施全过程监督,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相关标准规范,创新采用管材飞行检查等工程质量管理手段,推行采用管道闭路检测(CCTV)、管道潜望镜检测(QV)、气密性检测等技术辅助管网工程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四)健全污水管网运行维护管理机制。各县(区)要落实《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要求,建立责权明晰的常态化运维机制,明确城市生活污水管网运维主体,有条件的县(区)可推进生活污水管网专业化管护进小区试点。要严格落实《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完善排水户信息登记制度,实行排水户分级分类管理,到2025年,各县(区)要实现重点排水户排水许可证应发尽发。要积极推广“厂一网”一体化专业运维管理模式,提升管网运维队伍专业化水平,加强污水管网日常巡查和定期清淤疏浚工作,健全生活污水管网定期排查检测与更新修复制度。结合城市基础设施安全生命线工程,以生活污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为基础,合理布置污水管网实时动态监测设备,逐步建立依托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的生活污水管网智能监测系统,提高城市生活污水管网智能化运维水平。
(五)强化溯源巡查与联合执法。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城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开展常态化巡查和联合执法,通过常规巡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等方式对排水户生活污水排放情况实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污水排放口设置、连接管网、预处理设施、水质水量监测设施的建设和运行。加大对借道排污行为的监督管理力度,严厉打击偷排漏排,整治沿街经营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生活污水乱排直排,强化市政管网私搭乱接溯源执法管理,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依规予以严厉查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城市生活污水管网精细化治理工作,将其作为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居民生活品质的重点内容。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会同发展改革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有利于城市生活污水管网精细化治理的政策措施,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定期开展调度和会商,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落地落实。
(二)统筹要素保障。各县(区)要积极争取预算内投资等中省财政支持,符合条件的生活污水管网建设项目积极申请专项债券。要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用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拓展融资渠道。积极引进有成功经验的第三方机构,有序开展污水管网精细化治理工作,尽量做到从前期网管监测、中期污水管网精细化治理方案编制到后期项目包装落地全流程无缝衔接,用最短时限、最少资金迅速提升BOD浓度和污水集中收集率。要合理确定运行维护标准,完善生活污水处理价格形成和收费机制,提升污水管网可持续运营能力,探索建立污水管网运维保障机制。
(三)强化推进实施。各县(区)要组织专业技术团队定期开展专题培训、技术指导,提升从业人员专业水平。要建立健全常态化推进机制,及时掌握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计算分析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变化规律,评估污水管网治理成效,分析总结问题症结,动态调整优化治理方案。每年10月底前,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城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报送本地区当年方案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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