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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中转站项目(市场化PPP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
2021-05-20 17:24:21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作者: 【 】 浏览:0次 评论: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JSCG202105007

项目名称:瑞安市城乡生活垃圾中转站项目(市场化PPP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瑞安市城乡生活垃圾中转站项目(市场化PPP项目)

预算金额(元):650619400

数量:1

单位:项

最高限价(元):650619400

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合同履约期限:本项目合作期为15年(涵盖建设期)。特许经营合同签订后,项目公司将获得本项目的运营权,运营期15年,其中合同签订后前2年内完成42座中转站的改造提升。

简要技术或服务需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本项目42座(今后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增减)站点推向市场化后,除瑞祥新区站以及个别区域采用直运模式不纳入本次PPP项目外,由项目公司负责瑞安市全域范围内,由转运站至末端处理设施的城乡生活垃圾转运作业,包括转运站、设备、车辆、配套设施等的维护和管养,以及合同签订后2年内分批完成42座站点的改造提升。具体如下: (1)垃圾中转服务要求:按相关政策、行业规范、技术标准等进行垃圾压缩减容后转运焚烧发电厂。包括在项目运营期间的压缩设备、车辆更换与投入,生活垃圾压缩、转运过程的燃油、水、电、药剂等原材料消耗,人员经费支出,中转调度监管平台(数字环卫系统)开发、升级、维护,中转站、设备、各系统及车辆的维护、保险、保养,垃圾渗漏液外运费等。 (2)改造提升的主要内容包括:原站点范围内建筑物的改造提升、设备更新、墙面楼地面装修、设置除尘除臭系统(其中:飞云、塘下中心、西岙、周湖,4座中转站设置负压除臭设施)、渗漏液收集系统和监控、门禁设备等,相关配套设施同步建设。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基金合伙企业除外)且合法存续的企业(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在联合体中占股51%以上。

三、领取(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2021-05-20至2021-06-10,每天上午08:30:00-11:30:00,下午14:00:00-17:30:00(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政采云平台-用户登录(首次使用投标人须先注册账号)-项目采购-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申请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售价(元):0元。采购人不再向申请人提供纸质资格预审文件。 注:以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式为依法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式,采购公告附件里的资格预审文件仅供阅览使用。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1)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壹份、副本陆份),装订成册,不得活页装订;电子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1份(U盘,U盘上应标明申请人名称);(2)“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3)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字样,封套上应写明投标项目的项目名称、采购人名称、申请人名称,封套上应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1.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2.资格预审的审查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评审小组依据规定的审查标准和程序,对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凡通过审查的投标申请人确定为合格投标申请人。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上传)

应在2021-06-11 09:00:00(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在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瑞安市外滩满庭芳大楼三楼)指定开标室(见当日大厅公示栏)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1-06-11 09:00:00前。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1)本项目属其他未列明行业。(2)本项目为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浙财采监〔2012〕11号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已注册并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并符合国家统计局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规定条件的,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时可享受《管理办法》规定的优惠政策。(3)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不得对资格预审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3.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瑞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瑞安市安阳路77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施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5652133

质疑联系人:薛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656521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嘉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安阳街道南方大厦第五层西南

传 真:0577-65838600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智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6807765、13757763357

质疑联系人:胡拉伟

质疑联系方式:1586774072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瑞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财税大楼1505室

传 真:/

联系人:0577-65827570

监督投诉电话:0577-65827570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环保节能网热线:029-86252006

环保公司网址:www.hbjnw.cn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北关正街35号方兴大厦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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