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建投沽源风电制氢综合利用示范项目招标人为建投燕山(沽源)风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水电解制氢系统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河北建投沽源风电制氢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制氢站二期工程,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冀发改能源核字【2014】163号 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投燕山(沽源)风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本工程所需 水电解制氢系统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河北建投沽源风电制氢综合利用示范项工程制氢站二期工程-水电解制氢系统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制造、运输及储存、安装指导、调试试验及检查、竣工、试运行、消缺、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一般人纳税资格的独立法人,具有投标型号产品设计、生产、检验能力的企业方可参加投标。3.2 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具有1个500Nm3/h及以上大型制氢或储氢站供货业绩(业绩以合同复印件或者其他证明材料)的单位方可参加投标。3.3投标人需提供国家认可的试验室颁发的同类型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型式试验报告中的主要参数应不低于本次招标的设备参数要求,报告应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3.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3.5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证明材料。3.6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不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其他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和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情况,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近3年内不因诉讼(或仲裁)或因行业不良行为而导致停产整改或重大质量事故等,并在投标文件中附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3.7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关联企业或有关联关系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且不允许分包。
3.1.2其他要求:
4.1本项目采用网上发售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发售。凡有意参加本标段的潜在投标人,请在2021年5月28日至2021年6月4日(北京时间,下同)下载。
联系人:李倩
电话:010-53659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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