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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2024-01-30 08:59:21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作者: 【 】 浏览:0次 评论:0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TYCC-2024001;采购项目编号:JM-2024-01-00022;
  2.项目名称:长春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
  3.预算金额:300.00万元;
  4.最高限价:300.00万元;
  5.采购需求:长春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费包括20个拟建站点的设备采购及安装、系统平台开发和运行维护等 (详见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送货上门服务;
  9.质量标准:验收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规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本项目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2024年01月29日至2024年02月04日,每天上午8: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投标人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招标文件编制。
  3.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技术支持客服:95763。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第三开标室。
  (1)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文件的提交。
  (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投标人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招标活动。
  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4)CA 证书解密: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 锁)及电脑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建议供应商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进行现场解密或进行远程解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930号
  联系方式:0431-85312811(孙杨)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与康平街交汇吉发广场C座西区2002室
  联系方式:0431-88546280(付曼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曼婷
  电   话:0431-88546280
  4.监督机构: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方式:0431-89865800
  环保节能网热线:029-86252006
  环保公司网址:www.hbjnw.cn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北关正街35号方兴大厦8楼
Tags: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 责任编辑:hbjn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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