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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建设及厨余垃圾就地处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1-07-01 14:32:25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作者: 【 】 浏览:0次 评论: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1900015-2021-00280

项目编号:441900015-2021-00280

项目名称:东莞市桥头镇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建设及厨余垃圾就地处理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本项目总预算为人民币12,637,362.08元,包括厨余垃圾收运和处置服务财政预算为人民币8,322,000.00元(2,774,000.00元/年,共三年),垃圾分类示范区建设及引导员服务预算为人民币4,315,362.08元

最高限价:厨余垃圾收运和处置服务单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80.00元/吨

采购需求: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厨余垃圾处理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并交由采购人验收。在采购人验收通过后提供为期三年的厨余垃圾处理运营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3天内开始提供垃圾分类示范区建设及引导员服务,为期一年

合同包1(东莞市桥头镇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建设及厨余垃圾就地处理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2,637,362.08元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厨余垃圾处理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并交由采购人验收。在采购人验收通过后提供为期三年的厨余垃圾处理运营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3天内开始提供垃圾分类示范区建设及引导员服务,为期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②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详见附件格式)

⑤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详见附件格式)

供应商如不能完整提供上述证明资料的,须提供资格申明函(详见附件格式)。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预留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等。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如以组成联合体的形式联合投标还应符合下列条款的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

②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⑤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⑥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中“供应商”一词也指联合体各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30日至2021年07月07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五层A区505室

方式:线上或现场获取,线上获取方式详见后附件格式“七、获取文件登记表格式”

售价:15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7月21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五层A区502-1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为了便于统计建议供应商获取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资料复印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桥头分局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工业路481号

联系方式:0769- 82823801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和盛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体育路南城段2号1栋1单元515室

联系方式:0769-220169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0769-22016933

环保节能网热线:029-86252006

环保公司网址:www.hbjnw.cn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北关正街35号方兴大厦8楼

Tags:生活垃圾分类 厨余垃圾处理 责任编辑:hbjn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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