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广州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服务
二、采购内容及服务年限
1、采购内容:
子包一:采购广州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服务;
子包二:采购广州市中心城区厨余垃圾、死禽畜、粪便生化处理服务。
投标人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提供上述垃圾处理服务,确保垃圾 100%无害化处理,二次废弃物处理及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环保要求。
2、采购预算为:人民币 212526.05705 万元(其中,子包一的采购预算为人民币 161657.624 万元,子包二的采购预算为人民币 50868.43305 万元)。
单价最高限价:子包一:焚烧处理单价为171.40元/吨;子包二:厨余垃圾、粪便处理单价为258.42元/吨,死禽畜处理单价为587.06元/吨;
注:上述处理单价包含垃圾处理的一切成本(包含二次废弃物处理费用)、税费及附加。如中标人将垃圾处理过程中的二次废弃物委托给采购人已预留处理能力并已采购该二次废弃物处理服务的垃圾处理设施配套设施处理的,则该部分二次废弃物处理成本不包含在垃圾处理价格成本中。
3、子包是最小的投标单位,投标人可选择申请参加本项目任意一个或多个子包的投标,但应对所投子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允许兼投兼中。
4、税收优惠按照《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税财〔2015〕78 号)执行。
5、服务期:3年,具体详见合同相关条款。
三、项目处理规模及服务范围
子包一:采购广州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服务
1、处理需求:焚烧处理量约为 9500吨/日(预估处理量:第一年:约为 7800吨/日,第二年:约为 8600吨/日,第三年:约为 9440吨/日,结算以垃圾实际接收量为准),不设保底供应量。对于采购人供应的符合本项目规定的垃圾,投标人均应全部接收处理。
2、供应垃圾种类:采购人提供一般生活垃圾以及符合进厂处理要求的固体废弃物。
3、垃圾运输:投标人的垃圾处理设施在广州市辖区范围内,垃圾由采购人或其指定单位进行收运并运输至投标人的垃圾处理设施,运输费用无需投标人承担;如投标人的垃圾处理设施在广州市辖区范围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在广州市范围内选址建设垃圾转运点,并承担广州市域范围外运输费用,采购人不另外支付费用。
4、垃圾处理方式:垃圾采用炉排炉焚烧发电方式处理,烟气处理工艺需包含湿法除酸+SCR。垃圾处理均包含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等二次废弃物的处理。
5、投标人应配套足够规模污水处理设施,以满足污水就地处置需求。
子包二:采购广州市中心城区厨余垃圾、死禽畜、粪便生化处理服务
1、处理需求:厨余垃圾处理量约 1400吨/日,死禽畜处理量约 65 吨/日,粪便处理量约 250吨/日,不设保底供应量。对于采购人供应的符合本项目规定的垃圾,投标人均应全部接收处理。在粪便、厨余垃圾两类垃圾中的其中一类供应量不足情况下,采购人可用另一类进行替换。
2、供应垃圾种类:采购人提供的垃圾包括厨余垃圾、死禽畜和粪便。
3、垃圾运输:投标人的垃圾处理设施在广州市辖区范围内,厨余垃圾由采购人或其指定单位进行收运并运输至投标人的垃圾处理设施,死禽畜、粪便由排污单位运输至投标人垃圾处理设施,运输费用无需投标人承担。如投标人的垃圾处理设施在广州市辖区范围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在广州市范围内选址建设垃圾转运点,并承担广州市域范围外运输费用,采购人不另外支付费用。
4、垃圾处理方式:厨余垃圾采用厌氧消化工艺进行处理,死禽畜采用高温灭菌脱水工艺进行处理,粪便采用絮凝脱水工艺进行处理。垃圾处理均包含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等二次废弃物的处理。
5、投标人应配套足够规模污水处理设施,以满足污水就地处置需求。
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适用于各子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依据《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及其附件、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审时,从以上两个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在网站下载打印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并存档,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主体,依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除外);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组成在满足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中关于“13.联合体投标”的规范要求基础上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满足上述第(1)-(3)条的规定;
2)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明确分工;
(6)已报名并购买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五、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31日至2021年09月06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方式:本项目须网上报名。
售价:300元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9月23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潜在供应商须登录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进行网上报名。采购文件购买支持微信、支付宝两种方式,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同时我司会为您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可以登录系统选择对应项目下载电子发票。
如潜在供应商尚未注册入库,须先完成注册入库(点击“供应商登录”进行注册,然后输入账号和密码登陆系统,点击左侧菜单“主体信息”下的“资料维护”填写详细的企业信息及上传企业资料),注册材料审核(2个工作日)通过后才可以进行网上报名、购买招标文件。采购文件购买支持微信、支付宝两种方式,同时我司会为您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您可以登录系统选择对应项目下载电子发票,发票开票周期一般是5-7个工作日。
1)购买招标文件:进入“可报名项目”栏,选择本项目,点击“提交资料”,上传“2、获取方式”规定的资料;待报名预审通过后,可缴费报名。
2)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可自行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的附件下载《招标文件》;待投标人缴费报名后,我司将招标文件word版发送至投标人预留在《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上的邮箱账号,投标人请自行下载。
3)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发票:进入“发票下载/查询”栏,选择本项目,可自行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发票。
(说明:有关网上报名、注册等事宜,电话:400-150-3001,客服QQ:3151435402)
2.获取方式: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准备以下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上传至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审核通过)后购买招标文件:
①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一)。
②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复印件。【联合体报名时提供,格式自拟】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4.本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广州市环市西路204号
联系方式:020-86670093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联系方式:020-835433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陈先生
电话:020-83543324
环保节能网热线:029-86252006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北关正街35号方兴大厦8楼
环保公司网址:www.hbjn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