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监测监控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9月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TXYZB2022083
项目名称: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监测监控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本采购项目预算总金额为人民币600万元
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600万元。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内容,请仔细研究。
本项目核心产品为VOCs(PAMS57组分)在线监测仪,提供相同品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有一项相同的,即按照前款规定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检验、联网等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格式参见第七章);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原件扫描件(格式参见第七章);
4、响应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异常经营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为确保政府采购守法供应商公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开始后一个小时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证,并将查询记录截屏打印保存在采购档案内。如核实未通过,经磋商小组确认后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9月6日至2022 年9月30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站
方式:自行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9月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逾时,开标现场不再接收投标文件。
地点:南通市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东裙楼五楼5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免收
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现场模式,投标授权人需持有效身份证参加开标会。
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招标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4.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5.为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各潜在投标单位根据贵单位所在地及南通市疫情防控要求,及时查看已发布或最新发布的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并按照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执行。如因未达到南通市疫情防控要求,而被限制进入开标场地的或被强制隔离等情况的,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和责任。同一家投标单位仅允许一名投标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且戴口罩进入开标室,入场前须进行体温检测,并出示行程码,投标时请提供距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48小时内的显示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核酸检测报告(可提供截图)。体温超过37.3度或健康码为黄码和红码的一律不得入场并通知相关单位进行隔离。未按上述要求戴口罩或体温超过37.3度,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顾先生
联系方式:0513-85982171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蕾
联系方式:0513-69895668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北关正街35号方兴大厦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