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积极推进构网型储能项目试点示范应用,鼓励试点项目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近日,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积极推动西藏电力系统构网型储能项目试点应用的通知。通知提出,鼓励在阿里地区、那曲市、日喀则市、拉萨市等地区先行试点示范应用构网型储能项目,支持在其他地市稳妥推进。
对于构网型储能试点项目,电力调度机构应统筹编制优先调度方案,并报自治区能源主管部门和能源监管机构批准实施,实现应调尽调,应发尽发。同时鼓励配置构网型储能的项目,在满足市场准入条件下,积极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促进构网型储能项目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我们认为,该通知的公布,有助于完善西藏电力系统构网型储能产业布局,对于新型储能产业在西藏的稳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北关正街35号方兴大厦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