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倡导绿色消费,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可再生能源是在发展中降碳、在降碳中实现更高质量发展的动力基石,在可再生能源由补贴支持发展转向市场驱动发展的新形势下,可再生能源绿色环境价值对推动可再生能源市场化发展将发挥更加突出的作用。构建绿色环境价值体系,以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作为绿色环境价值载体,拉动可再生能源生产、消费双系统循环支持,加快绿色环境价值市场流通,对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引导全社会绿色电力消费、推动国家绿色低碳发展意义重大。
可再生能源绿色环境价值体现在凭“证”
“十四五”时期,我国可再生能源进入高质量跃升发展新阶段,截至2023年6月底,全国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13.22亿千瓦,约占我国总发电装机容量的48.8%,上半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1.34万亿千瓦时。可再生能源快速发展得益于我国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全额保障性收购等系列政策支持,为实现低成本、大规模开发利用奠定了良好基础。
自2021年以来,我国风光发电进入补贴退出、平价上网的新阶段,但电力市场化交易、强制配套储能、承担辅助服务及非技术成本等因素对可再生能源项目投资产生一定的影响,可再生能源发展面临既要大规模开发、又要高水平消纳、更要保障电力安全可靠供应等多重挑战。绿证制度是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要市场化机制,通过引导用户购买绿证,实现消费侧对生产侧的统筹支持。自2017年以来,我国试行绿证制度初见成效,截至2022年底,通过绿证交易产生约1.4亿元的绿色消费资金,用来支持可再生能源开发建设,是市场化驱动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有效实践。受绿证制度初期覆盖面较窄、实施时间较短、机制不健全等因素影响,基于绿证的可再生能源绿色环境价值体系尚未完全建立,绿色电力消费市场缺乏规范,难以适应新的发展形势。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3〕1044号),明确绿证是我国可再生能源电量环境属性的唯一证明,也是认定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消费的唯一凭证,为构建可再生能源绿色环境价值体系提供了有力指引。
以绿证认定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消费,是构建可再生能源绿色环境价值体系的基础。从生产侧看,我国绿证已全覆盖至所有可再生能源项目,每生产1000千瓦时可再生能源电量都将生成对应绿证,用于标记可再生能源绿色环境价值的出处。基于绿证的绿色环境价值体系将促进形成可再生能源绿色网络,通过绿证流通带动绿色环境价值在全网传导,形成绿色收益,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提供资金支撑。从消费侧看,绿证是认定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唯一凭证。用户通过购买绿证实现绿电消费,是国家认可的绿色电力消费方式,将有效发挥绿证在推动社会各用能单位主动消费绿色电力、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方面的作用,促成全国统一体系,实现全国一盘棋。
绿色电力消费声明需要辨“证”
绿证为绿色电力消费提供了制度保障。近几年,在我国绿电消费市场中出现了由不同机构出具的多种用于证明绿色电力消费的凭证,缺乏统一标准,造成公众认知混淆。自绿证新政策发布以来,绿证被明确作为可再生能源绿色环境属性的唯一证明,且绿证对应电量不得重复申领电力领域其他同属性凭证。换言之,用户只能通过持有绿证声明绿色电力消费,体现绿色环境贡献。
绿证是可再生能源绿色环境属性证明和消费绿色电力的唯一凭证,在本质上是证电分离的。在我国绿证自愿市场下,绿证交易模式可分为“非捆绑”和“捆绑”交易两种,其中“非捆绑”交易指绿证交易,以绿证作为单独标的物,依托中国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平台及北京、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相关平台开展;“捆绑”交易指绿电交易,以绿证和物理电量打捆出售为形式,依托电力中长期交易市场开展,参与绿电交易的用户同步获得绿色电力和绿证。通过绿证交易或绿电交易获得的绿证具有同等使用效力,均可作为完成绿色电力消费的唯一凭证。
我国绿色电力消费增长迅速,截至2023年7月底,我国绿证交易量4151万张,对应绿电消费415亿千瓦时,分别较2022年、2021年底累计量增长171%、4224%,绿证购买量日益增长的驱动力主要来自国际企业及外向型出口企业的产业链绿电消费要求,以及大型企业自身社会责任与环保主张。据了解,在面向苹果、宝马等外企的供应链企业中,绿电交易更易得到认可,部分企业在供应产品时需提供绿电交易合同,以证明企业所使用的电量为绿电。实际上,由于我国允许大范围跨省跨区交易,除分布式发电直供以外,其他大部分电量均需先连接到输电网再分配至用户,电量一旦上网,无法再对特定的能源品种进行区分,用户同步获得的实为物理电量和绿证,而非绿色电力和绿证,用户的环境贡献仅通过绿证体现。以绿证作为认定绿色电力消费的唯一凭证,对于规范快速增长的绿色电力消费市场、扩大绿色价值流通、构建统一绿色环境价值体系具有重要意义。从统计上看,2023年7月,绿证交易量较上月环比增加329%,绿证作为可再生能源绿色环境属性的权威证书得到社会快速认可,迎来快速增长期,推动我国构建统一绿色环境价值体系进入快车道。
构建绿色环境价值体系离不开认“证”
绿证是可再生能源电力环境价值的载体,构建绿色环境价值体系依托绿证核发、交易、应用、认证等全环节开展,是以系统思维全面铺开可再生能源电力绿色环境属性标识工作、推动开辟绿色环境价值交易市场、助力建设全国统一的绿证市场的内核,有利于实现可再生能源消费侧对生产侧的统筹支持。
我国已实现对完成建档立卡的全部可再生能源电量环境属性的标识,并通过绿证绿电交易实现绿色环境价值流通和经济收益转化,开展了基于绿证构建可再生能源绿色环境价值体系有效实践,但暂未建立完善的绿色电力消费认证、标识和公示制度。据了解,买方购买绿证仅体现自身使用绿色能源的环保主张和社会责任,难以通过认证体现环境贡献,不能带来政策优惠等实质性利益,社会各界购买绿证的积极性相对欠缺。部分外向型企业通过购买国际绿证或采用其他方式认证绿色电力消费,满足供应链对出口产品的绿色属性要求,将引起国内国际重复认证的信誉风险,阻碍我国绿证与国际互认。因此,基于我国绿证的绿色电力消费认证制度亟待建立。
我国绿证以唯一证书编号为线索,具备记录绿证生产、交易、注销等全生命周期信息的条件,可确保绿证数量不被重复统计以及同一个证书不被重复交易。随着我国绿证全覆盖工作的不断推进,每1000千瓦时可再生能源电量均可通过绿证实现对生产时间、生产地区、项目类型等信息的追踪和验真。企业基于绿证认证绿色电力消费可确保过程清晰、交易透明、证书真实、数据可信,有效避免环境价值重复计量、重复申领。以绿证构建完备闭环的绿色环境价值体系,将形成绿色电力消费对企业的利好效应,引导有使用绿色能源社会责任与环保主张的市场主体更加倾向于使用绿色电力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推动绿色环境价值向商品端传导,更好地发挥市场作用,激发市场活力,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绿色发展。
新时代见“证”全社会绿色电力消费水平提升
“十四五”时期是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落实应对气候变化国家自主贡献目标的攻坚期,建立健全绿色能源消费机制,积极引导绿色能源消费是重要任务。为巩固我国可再生能源前期发展基础,夯实中后期发展道路,发挥绿证在构建绿色能源消费体系、促进绿色电力消费的作用,我国绿证制度坚持统筹协调、多措并举,鼓励社会各用能单位主动承担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社会责任,共同提升全社会绿色电力消费水平。
一是立足现有,打造示范场景。跨国公司及其产业链企业、外向型企业、行业龙头企业是现阶段绿电消费的主力。针对其绿电消费需求,鼓励其购买国内绿证、使用绿色电力,通过建立健全国内绿证制度,打造基于绿证的企业绿电消费示范场景,发挥企业示范带头作用,促进绿色效应在更多企业或其产业链企业辐射。
二是推动先行,树立带头先锋。中央企业、地方国有企业、机关和事业单位具有政治担当和较强的社会责任意识,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引导全社会绿色消费的中坚力量,应打造人民先锋团队,发挥先行带头作用,带领全社会稳步提升绿色电力消费比例。
三是强化责任,提升绿色意识。我国四类高耗能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用电量约占全社会用电量的1/4,是电力消费的关键构成。在我国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新形势下,高耗能企业兼具绿电消费责任和推进形成绿色低碳生产方式的义务。通过强化绿电消费责任,明确绿色生产义务,提升企业绿色意识,助力全社会用电结构绿色化、清洁化。
四是统筹推进,共谋绿色发展。企业、园区、城市是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重要载体。支持重点企业、园区、城市等高比例消费绿色电力,打造绿色电力企业、绿色电力园区、绿色电力城市,统筹推进经济建设与绿色能源消费,是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两者关系的有效举措,有利于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助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随着绿证制度逐步完善,绿色环境价值体系不断健全,我国将迎来全新的绿证时代。构建基于绿证的绿色环境价值体系,将充分扩大绿证的认知度和认可度,全面普及绿色电力消费理念,凝聚绿色电力消费共识,对提升全社会绿色电力消费水平、加快实现经济社会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助力实现“双碳”目标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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