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1日,2024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和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要求,系统总结2023年能源工作情况,全面部署2024年能源工作的总体要求、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提出了许多新思想、新要求、新举措。
下一步,国际合作司将按照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各项部署要求,以“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为指引,深入落实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全球发展倡议和全球安全倡议,全面推进互利共赢务实合作,深化拓展全球能源伙伴关系,积极参与全球能源治理体系变革,进一步推动实现开放条件下的能源安全。
能源合作工作取得新进展
积极服务国家对外开放大局,推动中俄能源务实合作再上新台阶,中美能源合作阶段性止跌企稳,中欧能源互利合作呈现新亮点。认真落实中俄两国元首和领导人达成的共识,成功举办中俄能源合作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中俄能源商务论坛。积极稳妥应对乌克兰危机延宕影响,推动中俄能源合作积极稳定发展。开展对美能源合作,积极参与中美气候磋商对话。组织召开中欧能源对话和中法、中德、中芬等机制性政策对话,聚焦氢能、储能、海上新能源等新兴领域,深入开展交流合作。
聚焦重点区域、重点国家和重点领域,持续巩固能源合作基本盘,全力维护开放条件下的能源安全。不断扩大与中亚能源合作。先后组织召开中乌(兹别克斯坦)能源合作分委会第七次会议、中哈(萨克斯坦)能源合作分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和中土(库曼斯坦)能源合作分委会第八次会议。深化拓展与中东能源合作,先后访问阿联酋、沙特和卡塔尔,围绕油气、清洁能源、氢能等重点领域加强政策交流。持续深化与非洲能源合作,先后访问纳米比亚、安哥拉,围绕铀矿、油气等能源资源,加强交流合作。
服务保障国家重大主场外交活动,高质量推动“一带一路”能源合作走深走实,助力全球发展倡议和全球安全倡议落地见效。首届中国—中亚峰会期间,与哈萨克斯坦签署部门间能源合作协议,指导中方企业与中亚国家签署约20份合作协议,推动将中国—中亚能源发展伙伴关系写入《中国—中亚峰会西安宣言》。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期间,与乌兹别克斯坦、阿塞拜疆、古巴分别签署政府间和部门间能源合作协议,推动将6项能源合作成果列入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果清单。研究起草《中国—蒙古国绿色能源合作规划》,与科威特、阿尔及利亚等国先后签署加强可再生能源合作谅解备忘录,高质量推进“一带一路”绿色能源合作。
积极参与全球能源治理,讲好保障能源安全、先立后破推动能源转型的中国故事。建设和运营好“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和全球清洁能源合作伙伴关系。以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10周年为契机,成功主办第三届“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论坛,举办主题展览、发布主题视频、召开新闻发布会,全面展示“一带一路”能源合作标志性工程和成就。成功主办2023年国际能源变革论坛,发起成立国际能源变革联盟,发布全球清洁能源合作伙伴关系倡议。中国—东盟、中国—阿盟、中国—非盟、中国—中东欧、中国—中亚和APEC可持续能源中心等6大区域能源合作平台不断落地见效。成功举办2023年中国—东盟清洁能源合作周,推动中国—东盟清洁能源合作中心取得阶段性进展。举办第七届中阿能源合作大会,组织召开中非能源项目合作推介会,搭建中非能源合作平台。与国际能源署(IEA)签署第三期《国家能源局—国际能源署三年合作计划》,组织召开中国—国际可再生能源署(IRENA)合作研讨会,与IRENA机制性合作迈向新阶段,我国参与全球能源治理的影响力和话语权进一步提升。
高质量推动能源合作取得新成效
当前,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地缘冲突升级加剧,世界经济增长动能不足,全球能源格局加速演变,应对气候变化迈向新阶段,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相互叠加,能源合作遇到许多新风险和新挑战。
面对新形势,2024年能源工作会议提出“一个现代化强国的能源体系必然是胸怀天下、合作开放的,这种胸怀天下、合作开放既要有建立在雄厚国力之上的强大自信,更要有居安思危、未雨绸缪的风险意识”。下一步,我们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推动能源合作高质量发展:
服务外交大局,统筹深化大国能源合作。组织筹备中俄能源合作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做好第六届中俄能源商务论坛相关工作,稳步推进中俄远东天然气管道、田湾和徐大堡4台核电机组等项目建设。开展中美能源领域交流,推进与美国能源主管部门恢复对话。与欧盟及欧洲各国能源主管部门加强政策沟通,组织召开中欧、中英、中法、中德等双边对话机制活动。充分发挥中欧能源技术创新平台作用,促进氢能、储能、风电、智慧能源等重点领域技术创新对话合作。
聚焦重点国家和重点项目,进一步提升能源安全保障能力。深入推进与中亚、中东、非洲区域等重点能源资源国的互利合作,加强与能源生产国、过境国和消费国的协同合作,维护西北、东北、西南和海上四大油气进口通道安全稳定。积极拓展能源进口新渠道,推进能源进口多元化。加强与周边国家电力互联互通,推动老挝国家输电网公司正式运营。加强境外重大能源项目动态监测和风险提示,引导企业提高境外投资合作风险防控能力,维护能源领域海外利益安全。
持续深化绿色能源合作,推动“一带一路”能源合作走深走实。大力支持发展中国家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加强绿色能源合作政策引导,鼓励企业因地制宜采取贸易、工程承包、投资、技术合作等方式开展双边、三方和多方市场合作,推动更多“小而美”的绿色能源合作项目落地。充分发挥全产业链优势,加强投资开发、工程建设、装备制造、咨询设计、规则标准、金融等各环节联动,不断提升绿色能源产业国际竞争力。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更高质量构建能源国际合作体系。充分利用好“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合作网络作用,高质量建设“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持续推进全球清洁能源合作伙伴关系。统筹用好6大区域合作平台,组织召开第七届东盟+3清洁能源圆桌对话。协调筹建中阿清洁能源合作中心、中国—中亚能源合作机制,完善中非能源伙伴关系机制,用好APEC可持续能源中心,统筹开展能源安全、能源转型、能源可及等领域的对话交流。继续深度参与联合国框架下及G20、APEC、IEA、IRENA、上合组织、金砖等能源领域重要多边机制,积极参与国际能源组织建设运行,继续推动能源国际组织人才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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