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干流出境水质持续保持Ⅱ类,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82个市县建立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13个国家考核城市优良天数比例为82.2%;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向好……
今年上半年,湖北省围绕改善环境质量这个核心,持续打好碧水、蓝天、净土三大保卫战,生态环境质量再创历史新高。这是湖北不断助推“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交出的又一份“绿色答卷”。
精准施策,集中攻坚,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
湖北是千湖之省,长江、汉江穿流而过,又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和三峡库区所在地,水环境质量至关重要,生态保护责任重大。
近年来,湖北省委、省政府坚持把落实长江大保护战略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把保护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实施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和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十大战略性举措,协调推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水的问题,表象在江河湖库,根子在流域。对此,湖北省委省政府强化省级统筹,将全省划分为长江、汉江、清江3个一级流域和16个二级流域片区,确定流域综合治理的“底图单元”。科学谋划建设“荆楚安澜”现代水网,加快推进“引江补汉”工程,加强江河湖库堤防建设,优化调整蓄滞洪区布局,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补齐城市防洪排涝等短板,守住水安全底线。
为肩负起“一江清水东流,一库净水北送”的政治使命和担当,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在长江大保护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主动谋划启动“6+4”攻坚提升行动,出台10个年度任务清单,细化69项工作措施,完善调度、会商、督办、评估4项工作机制,攻坚提升行动步步走实。
全省聚焦水质超标频繁的7个重点跨市界河湖,“一河(湖)一策”编制年度流域综合治理方案,从小切口入手,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程举措。精准筛选59个关键断面,推进实施水质提升攻坚。制定重点水体水华防控、汛期污染强度管控“两个指南”,建立水华三级预警机制,健全汛期污染强度排名与溯源机制,指导分类管控。
为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助力“先行区”建设,湖北制定实施《2022年湖北省水质提升攻坚工作要点》,推进长江经济带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积极推进51家化工园区污水集中处理。率先在长江流域开展全省域总磷总量控制,全省实施总磷减排项目495个,实现重点工程减排量540.66吨。
全省持续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严格水质考核和常态化通报预警,依托长江大保护智慧平台,每日实施水质异常提醒,每周分析水质变化趋势,每月会商形成报告通报各地。1—6月,全省326个省控断面(水域)Ⅰ—Ⅲ类优良水体比例为89.9%,同比上升 3.4%,全面消除劣Ⅴ类断面。开展汉江中下游、丹江口水库、斧头湖等重点领域治理研究。
在中央及省财政的大力支持下,湖北省17个市州均已建立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共签订补偿协议31个,其中跨市协议7个。全省流域内相关市县共103个,已建立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的有82个,占比79.6%。补偿机制实施后,流域上下游协同能力明显提高。
今年,湖北接续启动长江保护十大战役“升级版”,分类施策,重点解决化工围江、污水乱排、水体黑臭、生态破坏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十四五”期间,通过“三年集中攻坚、两年巩固提升”行动,湖北将稳步提升长江流域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面对面”“手把手”开展治气攻坚帮扶,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为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助力“先行区”建设,湖北组织实施空气质量改善行动,积极推进重污染天气应对、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以日保周,以周保月,以月保季,一步一个脚印。
7月26日至29日,湖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在武汉召开。湖北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了关于《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去年全省13个国家考核城市PM2.5浓度,降至7年来(2015年以来)的历史最低水平。
今年6月,湖北启动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帮扶行动,由省生态环境厅领导带队,分5个帮扶组,针对夏季臭氧污染和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多发时期,聚焦臭氧和PM2.5协同管控,紧盯重点源项、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对全省17个地方实施多轮现场帮扶,指导督促各地认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
数据显示,6月1日至7月23日,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巩固改善,PM2.5平均浓度为1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8%;臭氧平均浓度为15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9%;平均优良天数比率为89.8%,同比上升1.6个百分点。
通过开展“面对面”“手把手”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帮扶行动,全省共排查948个点位,发现问题1580个。在帮扶过程中,省级指导地方建立完善并落实“一市一策”“一企一方案”“一源一措施”,明确近期和远期任务;指导地方建立完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机制,建立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完善大气污染管理部门联动监管,强化生态环境系统合力攻坚;督促地方推进工业源、移动源、生活面源等大气污染源综合治理;指导地方提升污染天气科学精准应对能力,能够形成1—3天空气质量精准预报,精准化开展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提升重污染天气过程评估能力,为后续应对工作提供参考。
湖北在开展机动车船等移动源污染防治,强化扬尘、露天焚烧等面源污染管控的同时,深化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累计完成钢铁超低排放改造项目103个、焦化工序超低排放改造项目14个并投入运行。推进实施工业企业重点治理项目290个,完工后预计可实现氮氧化物减排量1.5万吨、挥发性有机物和颗粒物减排量各0.6万吨。
目前,由湖北牵头建立的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已成为全国碳市场的大数据中枢,不仅推动了湖北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优化,更促进了绿色低碳类项目、技术、人才、资金流向湖北。截至7月17日,湖北碳市场配额成交总量3.67亿吨,成交总额达87.40亿元,占全国试点碳市场总量的51.1%,交易规模等指标始终处于全国“第一方阵”。
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保护荆楚绿色家园
为坚持打好净土保卫战,助力“先行区”建设,湖北坚决守牢疫情防控生态环境安全底线,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医疗废物监管和处置“两个100%”目标;大力推动“无废城市”建设,通过强化固体废物综合治理,城市宜居指数不断提升,全省4个城市纳入国家“无废城市”建设名单。
今年以来,全省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全省完成343家涉重企业、363座关闭矿山的涉镉排查,依法将327家单位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并完成248家隐患排查。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解决与化解了一大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与矛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主动与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住建、水利、乡村振兴等部门对接,加强定期会商,强化信息共享,统筹各部门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同时,编制《湖北省“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农用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建立“一企一档”整治清单,严把建设用地生态环境准入关;推动地下水污染防治,在全国率先完成两个国家级化工园区地下水调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联合印发《湖北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全省土壤环境总体安全可控,地下水质优于全国平均水平,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向好。
为严格自然生态监管,湖北实施“绿盾”强化监督,开展生物多样性试点调查评估,完成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中期评估修编,深入推进生态省“五级联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位列全国“第一方阵”。目前,全省共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19个、“两山”实践创新基地5个;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67个、生态乡镇787个、生态村6059个。
为助力全省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发展,湖北抢抓机遇,加强项目谋划和深度对接,大力争取中央生态环保资金、国家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试点项目和国家第二批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OD)项目。今年以来,获得中央生态环保资金支持21.58亿元。未来3年,将获得国家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试点项目中央奖补资金2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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