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李高在第二届ESG全球领导者峰会上表示,将大力营造有利于ESG发展的政策环境。具体包括:一是探索构建与国际标准相衔接、且具有中国特色的ESG政策标准体系,积极培育ESG评级机构,规范和提升ESG评价标准与质量;二是推动开展ESG先行先试,鼓励和指导低碳城市、适应型城市、气候投融资等试点地方率先开展ESG工作,积极探索ESG发展路径;三是加强ESG信息披露,引导金融机构系统提升识别、评估和管理气候变化相关金融风险的能力,为其评估投资行为和被投资对象的ESG贡献提供支撑和助力;四是大力倡导ESG理念,引导企业积极践行气候友好的发展方式,倡导公众树立节约能源、从简消费、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与行为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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